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字〔2016〕27 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 2021 年度拟立项的 20 个“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验室研究基金项目”,其中 4 个重点项目、16 个一般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 月15 日至 2021 年 1月 21 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公示名单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6782253 邮箱:chenxu_b@ouc.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 年 1 月15 日